全民公众讯(皮玉洁)十八岁的马某,正是如花的年纪,却一再犯事,为何?
两年前,马某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两年后的今天,马某又因涉嫌强奸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8年9月底的一天,被告人马某在昌吉市某休闲吧内,见到被害人李某某后产生与之发生性行为的想法,因李某某不停挣扎反抗,马某停止后先行离开。该案发生后,李某某向家人提出转学的请求,且情绪不正常,甚至出现自残的行为,李某某的家人遂将其带往医院就医,经询问才得知李某某被猥亵并造成心理阴影的事实。最终,经昌吉市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马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强奸罪,故撤销其缓刑部分,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法官释法:在案件审理中,发现被告人马某的家庭成长背景困难,父母常年疏于管教,过早流入社会。隔代抚养,缺少管教,父爱缺失,以致花季少年一再走上犯罪道路。很多父母认为因抱砖头而无法抱孩子,放下砖头就无法养孩子。现在同为母亲的我特别能理解,可是通讯如此发达的今天,每天再忙碌,如何辛苦,也应该拿出半个小时和自己的孩子好好沟通一下。每个孩子生下来都是一张白纸,孩子的未来被抹上什么颜色,取决于父母的态度。在孩子的成长道路上,多指引一下,就可能会成为一个优秀的人,对社会有用的人,反之不闻不问,不管不顾,孩子就可能误入歧途,在人生轨道上越走越偏。真诚的希望父母都能多给孩子一些温暖,一些管教,那么社会就会少一些犯罪。
庭审过程中,马某痛哭流涕,表示自己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好好改造,出来以后去学门手艺,靠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争取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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