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重要演讲十年间
深度关注|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
推进国安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磴口交警:打好岁末年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攻坚战

发布时间:2022-11-30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治讯(胡松柏)为进一步加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确保全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圆满收官,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磴口县大队紧密结合安全隐患源头清零、公路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农牧区交通安全治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酒驾醉驾专项整治,深化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积极采取“十二个强化措施”打好岁末年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攻坚战。

  强化事故易发路段隐患排查整治。针对辖区安全风险突出的易结冰积雪、团雾多发路段以及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路侧防护设施、标志标牌、警示设备设置、视频监控等存在的隐患,及时调整完善警告提示标志、爆闪警示灯等安全设施。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建档立案,立即报告党委政府,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建议,推动各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工作责任。

  强化对重点驾驶人员管理。以“两客一危一货”、农牧区面包车、“营转非”大客车和可能涉嫌拼车包车、非法营运的6座以上小型客车驾驶人员为重点,强化对重点驾驶人的“户籍化管理”,对每位车主或驾驶人开展“上门面对面警示教育一次、观看一次警示视频、推送一次警示信息”“三个一”警示教育。

  强化重点车辆管理。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严格落实公安交管部门监管职责。严格规范重型自卸货车等重点车辆的登记查验,严禁为“大吨小标”货车办理注册登记,同时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检验机构严格落实检验标准,依法处罚违规违法车辆检验企业。

  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动会同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对辖区运输企业特别是“两客一危”企业及客货运站场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动态监控系统是否在用、监控值班制度是否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检查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在线、运行情况,抽查监控记录、违法记录、处罚记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消除的企业,一律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强化警力部署。充分依托交通执法检查站,在交通流量较大、事故易发的国省、县乡道路增设临时执勤点,组建执法小分队深入农牧区开展流动执法,切实提高用警效率和路面见警率、管事率。要落实网上网下结合的巡控查控机制,坚持视频巡查与路面巡逻相结合,加大一早一晚及周末、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和事故多发高发、违法乱象突出等重点路段的巡逻检查频次,有效提升执法管控效能。

  强化管控重点。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车辆,重点整治超速、超载、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酒醉驾和农牧区“两违”违法行为,保持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夜查统一行动,每周日晚开展一次集中夜查统一行动,发动餐饮娱乐等涉酒场所加强宣传提示、源头劝阻,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强化执法震慑。

  强化社会面巡逻管控。根据辖区实际进行分析研判精准划定辖区内事故多发点段、隐患路段,结合自身工作统筹合理部署巡逻力量,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每晚20时30分至24时,开展辖区路段巡逻管控。凌晨24时至早6时,派出2到3支执法小分队强化后半夜管控,严查酒醉驾等交通违法。并在巡逻过程中注意发现交通事故隐患,及时消除违法,切实预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强化精准查缉。使用缉查布控系统开展五类重点违法查处,特别是利用区间测速实时预警功能,加大实时超速的查处工作;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布控查缉,特别是对“疲劳驾驶嫌疑车辆”、“重点车辆”、“通行轨迹异常客车”、“疑似超员车辆”和“嫌疑违法载人车辆”五类预警,及时进行拦截检查反馈。

  强化恶劣天气应急响应。进一步完善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积极协调气象、交通、路政、公路运营单位等建立完善恶劣天气应急处突联动机制,完善恶劣天气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现遇有恶劣天气时高效、协同、联动处置。因恶劣天气导致道路交通安全不托底的,协调交通运输部门暂停客车班次。

  强化交通安全宣传精准提示。在全县各行政村委会、农村学校醒目位置设置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示栏,在农牧区道路隐患突出点位设置警示提示标牌,每月通过大喇叭播报交通安全提示,继续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

  强化交通违法曝光。针对安全隐患多、交通违法突出的企业、车辆、路段等,定期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五大曝光行动,加强公开公示,通过舆论关注、信用惩戒等倒逼整改。

  强化提示应对。坚持做好节假日、恶劣天气、重大安保节点预警提示工作,做到提前提示、及时预警、宣传引导“三位一体”。做好应急预案准备,对突发事件落实“三同步”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快速反应发声,做好舆情引导。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